在2021年11月第3周学校宿管中心每日一查中,发现我院若干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寝室环境。按照《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实施办法 (试行)》、《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以及《宁波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实施办法(施行)》规定,经宁波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工办研究决定,对以下寝室及同学进行通报。
姓名 |
学号 |
专业 |
寝室 |
原因 |
日期 |
寝室不合格次数 |
戴宏阳 |
186002099 |
18数师 |
甬江公寓2#324 |
室内地面卫生,床铺整洁 |
11.16 |
3 |
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宿舍卫生检查的有关规定。
特此通告。
宁波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工办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