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关于2025年12月份违禁电器检查结果的通知
2025-12-19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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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12月学校卫生检查中,我院若干寝室因使用违禁电器等安全行为被查处为不合格室。按照《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宁波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文明寝室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以下寝室及同学进行通报批评。

检查时间

学院

片区/楼号

寝室号

学生类别

违规人

学号

违规事项

2025.12.17

数学与统计学院

甬江公寓2号楼

402

本科生

胡陈烨

246003095

室内存放电饭煲

2025.12.18

数学与统计学院

甬江公寓3号楼

142

本科生

陶凌昕

236000181

室内存放液体加热器

2025.12.19

数学与统计学院

甬江公寓3号楼

318

本科生

邹雨宸

226001936

室内存放内裤干衣机

宿舍安全无小事,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宿舍卫生有关规定。

特此通告。

宁波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工办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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